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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源:蘭州晨報 本文作者:湖南商標注冊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9-13
原標題:“中國第一商販”年廣九曾來蘭推介“傻子”商標
年廣九簽名真跡。本報記者 張繼培 攝
本報訊(記者張繼培)在我國改革開放的大潮中,“傻子”年廣九曾是一個轟動中國,有廣泛爭議,又具有傳奇色彩的人物。記者近日獲悉,1997年8月年廣九曾只身一人,從千里之外的安徽省蕪湖市來到蘭州尋找生意合作伙伴,將“傻子”商標使用權許可給七里河區(qū)一家炒貨廠使用,并在許可合同書上留下簽名真跡。
據(jù)甘肅紅盾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副總經(jīng)理李陽介紹,留有年廣九簽名真跡的“傻子”商標使用權許可合同,是他在七里河工商分局任職期間,年廣九來到七里河工商分局對“傻子”商標使用權進行許可備案的一份原始憑證,備案表顯示,1997年8月12日,年廣九與七里河區(qū)江南阿黃炒貨廠負責人黃其增簽訂了一份“傻子”商標使用權許可使用的合同,“傻子”商標許可使用起止時間為1997年8月12日至2000年8月11日,年限為3年,合同書和備案標上留有年廣九當年使用的10位數(shù)的手機號碼。
據(jù)悉,生于1937年的年廣久早年創(chuàng)辦“傻子瓜子”,并注冊“傻子”瓜子商標。十一屆三中全會即將召開之時,年廣久的炒瓜子小作坊很快發(fā)展到100多人的“大工廠”,紅極一時,號稱“中國第一商販”。